韓國改進審查中申請人與審查員的溝通時機

2026-03-27

  韓國知識產權部(MOIP)為完善其積極的審查策略,于近期改進了有關于擬修改方案的復核計劃以及再審/復審程序(Reexamination)中的會晤計劃。

  在擬修改方案的復核計劃中,專利申請人可以在答復OA提交最終修改方案前針對擬修改的內容,請求與審查員交換意見。在再審/復審程序(Reexamination)中的會晤計劃,專利申請人可以在啟動再審/復審程序前請求與審查員會晤,針對擬修改內容與審查員交換意見。對于專利申請人來說,積極與審查員交換意見更有利于專利申請最終獲得授權。

  本次改進的主要內容包括:

  (1)放寬提出請求的次數:改進前,每申請每計劃僅能提交1次請求,本次改進后,若確實有必要(例如,出現新的駁回理由),那么申請人可以額外提出1次請求;

  (2)放寬了與審查員溝通的時間:改進前,僅允許申請人自請求日起2至3周內提出與審查員溝通,而改進后,允許申請人在請求日起1周至提交相關修改期間屆滿之日止指定1個與審查員溝通的時間。

  本次改進內容已于2026年3月11日生效,適用于在生效日當天或者之后提交的參加相關計劃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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