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行政效率,中國臺灣地區智慧財產主管部門(TIPO)已簡化專利年費減收申請流程。該政策適用于兩類主體:一是符合“中小企業識別標準”的臺灣地區中小企業及臺灣地區以外(含大陸)中小企業;二是經主管部門認可的臺灣地區以外(含大陸)的學校。符合條件的專利權人,今后申請專利年費減收時可適用更為簡化的程序。
專利權人現在可以在支付證書費和第一年年金時同時申請年金減免。或者,在獲得專利權后,可以提交一份“專利年金減少申請表”,涵蓋第2至第6年。這種一次性申請模式消除了每年申請的需求,前提是專利權人持續符合資格標準,極大地增加了便利性。
TIPO提醒專利權人,在享受這些簡化服務的同時,仍有義務提供誠實且準確的聲明。在獲得減免后,專利權人每年仍需確保符合資格標準,并按照《專利費用條例》繳納減免費用。未按比例支付可能導致按比例收取附加費,或在支付不足的情況下自動失去專利權。
(來源:集佳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