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亞修訂《商標和地理標志法》

2026-04-03

  保加利亞于2026年3月6日發布2026年第24號國家公報,正式頒布《商標和地理標志法》修正案。此次修訂旨在使保加利亞商標法與歐盟的最新發展保持一致,通過引入數字和行政新標準,進行全面現代化改革。

  新法主要變化如下:

  ?授權專利局判定“惡意申請”:保加利亞專利局(BPO)現獲權在異議和無效程序中直接評估并認定“惡意申請(Bad Faith)” 。此前,此類判定僅能由法院做出。新法實行后,法院程序仍作為替代途徑。

  ?擴大商標保護類型:首次明確保護數字形態商標,包括多媒體商標、動態商標等。

  ?強化數字化執法權力:BPO新增在線執法機制,有權指令侵權人刪除非法數字內容,并要求運營商屏蔽或限制訪問侵權界面。在必要情況下,BPO甚至可以下令域名注冊商終止侵權人的域名。相關命令即時生效,即使被上訴亦不中止執行。

  ?嚴厲監管平行進口:首次將平行進口入法,明確將“權利未耗盡”情況下的平行進口定性為商標侵權。權利人可在邊境攔截未經授權進口的正品。

  ?打擊快遞及郵政渠道假貨:修正案明確規定,通過郵寄、快遞或運輸運營商發送帶有商標的商品構成“商標使用”,必須獲得商標所有權人的授權。

  ?簡化行政程序:允許電子郵件提交申請,完善與傳統特產、地理標志相關的駁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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