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131/2025/QH15號法律(對《越南知識產權法》部分條款的修正案)已于2025年12月10日通過,并于2026年4月1日 正式生效。此次修訂涉及專利、工業品外觀設計及商標的確權與執法實踐,旨在全面提升行政效率。
其中商標申請過程中的各項法定時間限制,具體調整如下:
?公告時間:由申請被正式受理之日起的2個月縮短為1個月。
?異議期限:由公告之日起的5個月縮短為3個月。
?實質審查周期:由公告之日起的9個月縮短為5個月。
?新增加速審查機制:申請人現可在公告之日起的3個月內提出商標加速審查請求。
上述新規定適用于所有在修正案生效日期(2026年4月1日)當天或之后公告的商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