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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1049期(2026.01.05-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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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修改有關異議等程序新規

  2025年11月18日,澳大利亞通過《商標修正案(國際注冊、聽證與異議)》,重要修訂如下,將分階段實施:

  ?引入“部分替換”機制:自2025年11月19日起,允許商標權利人對2025年11月19日前已注冊商標與后續相同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澳大利亞(IRDA)進行部分商品/服務的替換,未覆蓋的類別將繼續保留原有保護。商標所有人若同時享有澳大利亞國家注冊商標和之后提交的相同國際注冊指定澳大利亞(IRDA)商標的情況下,可以以IRDA商標替換之前的國家注冊商標,包括部分指定商品/服務的替換,并保留之前的優先權日期。前述替換適用于在2025年11月19日之前注冊的符合條件的商標;

  ?優化審查程序:自2025年11月19日起,若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審查有誤,注冊官可撤回初審公告決定,等待最終審查決定,則該商標在異議期屆滿后不再自動獲得保護;

  ?延長答辯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起,異議及不使用撤銷程序提交答辯意向通知的期限由1個月延長至2個月,僅適用于該日及之后公告的商標;

  ?簡化聽證流程: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申請人請求聽證時,商標申請接受期限將自動順延,無需另行申請延期,僅適用于該日后請求的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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