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卡塔爾商標局要求所有商標申請嚴格遵循《尼斯分類》第十一版中有關商品和服務分類的規定,這一要求與《海灣合作委員會商標法》(GCC法)第712014號條例保持一致。此外,商標申請中不再允許選擇大類標題或使用"該類別內所有商品或服務"的描述與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