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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1012期(2025.04.12-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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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2025年1月起以電子形式傳送官文

  根據2025年2月18日發布的第439/TB-SHTT號通知,越南知識產權局自2025年1月1日起將根據申請人填報的電子郵箱地址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該局辦理工業產權行政程序問題的所有官方文件,包括決定、通知和公函等。

  本次通知是為了貫徹落實當國最新政策和關于當國數字化轉型和行政程序改革的規定,旨在通過電子郵件取代傳統紙檔文件的形式來提高效率,減少流程時間,簡化申請人與越南知識產權局的溝通,本次通知的關鍵內容,如下:

  a)  所有官方決定、通知及其他官文都將只通過電子郵件形式轉達;

  b)  電子郵件中包括申請號、文件編號、日期及官文文檔鏈接;

  >c)  證書仍通過紙檔形式發送至申請人;

  d)  紙檔官文只會發送給未提供電子郵箱地址、或傳送電子郵件失敗、或提前提出請求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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