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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973期(2024.06.29-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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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適用公司法時間效力司法解釋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為解決公司法施行后新舊法律的銜接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法釋[2024]7號,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24年6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22次會議通過,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規定》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就當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中需要明確時間效力的情形作出具體規定。在堅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的同時,為更好發揮公司法對經濟生活的規范引領作用,《規定》根據公司法條文修訂情況,區分實質性修改、新增規定和具體細化規定等不同情況,列舉了溯及適用的具體條文。全文共計八條,主要內容包括:公司法時間效力的一般規定及有利溯及規則、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有利溯及規則、合同履行的有利溯及規則、新增規定的空白溯及規則、細化規定的溯及適用規則、清算責任的法律適用、既判力優于溯及力規則、生效時間。(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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