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訊 > 2024年 > 集佳周訊2024年第17期 > 熱點聚焦 > 日本局自2024年4月1日起限制中小企業減免官費的申請量
EN  日本語  韓國語
上一期 | 總第965期(2024.04.27-2024.05.10)
  • 首頁
  • 行業動態
  • 集佳動態
  • 熱點聚焦
  • 法眼觀察
  • 論壇博覽
  • 知識產權史上的今天
日本局自2024年4月1日起限制中小企業減免官費的申請量

  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又名《反不正當競爭法》)部分修正案已于2024年4月1日生效實施。本次部分修正案包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專利法、商標法、外觀設計法、實用新型法等多部法律的修訂。其中,鑒于自2019年JPO啟動官費減免制度以來,中小企業申請實審官費減免的申請數量遠大于大公司的平均請求實審的數量,這背離了設置該減免制度的初衷,且通過不恰當地減免費用而從該制度中獲益也有失公平。

  鑒于此,本次修正案中對于實審請求費用減免的件數進行了一定限制。限制主要是針對中小企業的,包括:

  1)中小企業(公司法人);

  2)中小企業(個體經營者);

  3)中小企業(合作社和非營利組織法人);

  4)研發型中小企業(包括公司法人、個體經營者、合作社及非營利組織);

  5)免征企業稅的中小企業(公司法人);

  6)個人(免除所得稅以及免征營業稅)。

  費用減免上限根據大公司平均請求實審數量而定,根據2024年1月31日公布日本經濟產業省令(第2號)中的內容,目前確定的年申請(即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至)上限為180件。

  該上限規定適用于2024年4月1日當天或之后提交的所有實審請求。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