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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878期(2022.07.30-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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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聯酋簡化專利申請的文件要求

  阿聯酋專利局近期宣布,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只需要對發明人轉讓聲明(DOA)進行公證即可,無需再至當地阿聯酋領事館進行認證。另外,為了避免簽字文件原件運輸的風險,阿聯酋專利局還宣布可以接受掃描件的簽字文件。這對海外申請人來說是一件利好的消息。

  在以往的阿聯酋專利申請中,申請人需要提交的簽字文件除了經公認證的委托書(POA)外,在申請人不是發明人時,還需要提交一份經公認證的轉讓文件和工商登記證明。但是多于已經在前次申請中遞交過上述簽字文件的申請人,在后續申請中只需要遞交經公認證的轉讓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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