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訊 > 2019年 > 集佳周訊2019年第17期 > 熱點聚焦 > 科威特撤銷有關委托書提交的規定
EN  日本語  韓國語
上一期 | 總第714期(2019.04.27-2019.05.05)
  • 首頁
  • 行業動態
  • 集佳動態
  • 熱點聚焦
  • 法眼觀察
  • 論壇博覽
  • 知識產權史上的今天
科威特撤銷有關委托書提交的規定

  科威特專利商標局于2019年3月19日公布了有關委托書實施細則修改的規定,包括必須在提交申請的同時提交委托書,由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申請應分別提交單獨的委托書,以及委托書的有效期最多十年。該細則修改已于2019年4月5日生效。但是,由于科威特當地反饋極差,最終科威特專利商標局部分撤銷了此次修改。

  目前,現行的規定大致如下:

  ? 委托書電子版必須在提交申請時同時提交,科威特專利商標局仍不再接受3個月遲交文件的寬限期,但是委托書原件可以在提交申請后的1個月補交;

  ? 由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申請,無需提交單獨的委托書;

  ? 委托書的有效期仍為最多十年,在失效前的6個月內可以續展。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