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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698期(2018.12.30-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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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特許廳侵權查處范圍擴大到專利侵權和高度抄襲產品

  韓國《司法警察官吏的職務履行人及職務范圍相關法律》修訂案于11月29日經國會通過,韓國特許廳司法特警的刑事查處權限由此從之前的商標侵權擴大到了外觀設計專利侵權、高度抄襲行為、發明專利侵權、商業秘密使用及泄露等領域。該修改案預定自公布日起3個月后施行。

  現行法賦予了在特許廳及地方自治團體工作、負責查處商標侵權和《反不當競爭法》涉及的商品來源誤認混淆行為的公務員作為司法警察履行職務的權利。基于該權限,特許廳特別司法警察自2012年起每年達成了刑事立案300人以上、沒收商標侵權品等的業績。

  隨著特許廳特警的努力,以及最近因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侵權等受損失的企業增加,自初步搜查階段起憑借知識產權專業性慎重進行的必要性增加,韓國對相關法律進行了修訂,賦予了特許廳等的特警對商標侵權、外觀設計專利侵權、高度抄襲行為、發明專利侵權、商業秘密使用及泄露等的調查和查處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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