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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792期(2020.11.14-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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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知產證據規定》),該司法解釋于2020年11月18日施行。

  出臺《知產證據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高質量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重要舉措。《知產證據規定》堅持問題導向,遵循民事訴訟證據一般規則,立足知識產權訴訟特點和實際,對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中問題較為突出的證據提交、證據保全、司法鑒定以及訴訟中的商業秘密保護等作出規定,適當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加強知識產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知產證據規定》的頒布實施,對于解決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中的“舉證難”問題,降低維權成本,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質效,推動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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