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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704期(2019.02.16-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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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奧林匹克標志和殘奧會標志實施保護的公告(第294號)

  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等14件奧林匹克標志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4件殘奧會標志予以公告。

  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對上述標志的專有權,有效期10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等14件奧林匹克標志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4件殘奧會標志(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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