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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總第661期(2018.04.09-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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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的官費調整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歐洲專利局(EPO)宣布專利申請方面的官費調整自2018年4月1日起開始生效。此類官費調整舉措將降低專利申請與審查流程中的諸多費用,并有助于以一種對企業有利的方式來支持創新。

  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管理委員會在2017年12月批準了專利申請的官費調整請求。

  EPO局長伯努瓦.巴蒂斯戴利(Beno?t Battistelli)指出,“EPO的使命是支持創新、促進競爭與發展,并致力于提升質量與效率。而完成這一使命的決定因素是實施嚴格控制的官費政策。由于進行了內部改革,EPO的各項官費已經保持平穩,目前各項服務更加有利于企業的發展且用戶都能負擔得起。”

  首先,最重要的一點是EPO在2018年至2020年將不會基于通貨膨脹調整官費,預計這項舉措僅在2018年就可以為申請人節省下1500萬歐元的費用。

  其次,EPO將《專利合作條約》(PCT)的檢索與審查費用分別降低了100歐元,這將為2019年的專利申請用戶節省700萬歐元的費用。

  此外,對于PCT專利申請,EPO已將其已審理申請的歐洲審查費用折扣從目前的50%提高至75%。實際上,歐洲審查費用折扣的提高意味著申請人目前僅需支付456.24歐元而不是912.50歐元。對于在PCT階段通過EPO進行檢索與審查或進入歐洲階段的申請人來說,各種官費的調整可為其節省656歐元,在目前的情形下這種官費降低的比例達到14%。

  總體而言,所有的官費調整預計僅2018年就為用戶群體共節省了2500萬歐元。(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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