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訊 > 2017年 > 集佳周訊2017年第10期 > 知識產權史上的今天 > 1995年3月11日《有效保護及實施知識產權的行動計劃》
EN  日本語  韓國語
上一期 | 總第607期(2017.03.11-2017.03.17)
  • 首頁
  • 行業動態
  • 集佳動態
  • 法眼觀察
  • 論壇博覽
  • 知識產權史上的今天
1995年3月11日《有效保護及實施知識產權的行動計劃》

  我國在1995年3月11日與美國簽定的《有效保護及實施知識產權的行動計劃》中規定:經商標局確認為馳名商標,但未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應保護其不受侵犯。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責聲明